條款規章

您使用本公司的軟件和服務,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條款規章之完全約束。本條款規章適用於您與本公司之間關於您使用本公司軟件和服務之協議。

您使用本公司的軟件和服務時,有責任細閱並遵守您所同意的各項條款。若您對本條款規章的任何部分並不清楚,您應在同意使用本公司之軟件和服務之前,先行自費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您同意,您已經尋求或被建議尋求與本條款規章相關的獨立法律意見,而且您完全明白本條款規章全部條文之效力。您亦明確同意本條款規章在所有情況下都是公平、合理的,並且對您具有約束力及完全有效。

您亦同意如下:

  1. 除了 百寶庫有限公司 外,香港還有其他類似的服務供應商;
  2. 考慮到下文第 13 條規定的責任限制,百寶庫有限公司 收取的價格範圍乃屬合理,並適合所提供的服務以及您的需要;
  3. 您有權自由聘用其他服務供應商而不選擇 百寶庫有限公司;
  4. 若您對本條款規章中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您將向 百寶庫有限公司 提出;及
  5. 您明白根據保護消費者法例您具備的權利和權益。

個人客戶必須已達到成年歲數(即 18 歲)/ 有限公司客戶必須是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的有限公司,才有資格使用我們的軟件及服務。您聲明,您(如屬個人客戶)已達到成年歲數(即 18 歲)/(如屬有限公司客戶)是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的有限公司。

1. 介紹

1.1 “100storage”、“百寶庫”、“本公司”、“我們”等用語指  百寶庫有限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地址在香港新界葵涌打磚坪街83號生興工業大廈8樓全層。

1.2 “客戶”、“閣下”、“您”等用語指根據協議使用本公司之軟件及 / 或服務的用戶。您一開始使用本公司的軟件及 / 或服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條款規章並接受其約束。

1.3 百寶庫沒有義務必須向您提供服務,本公司可以隨時自行決定拒絕向您提供任何服務。

1.4 若您對本條款規章的任何部分有異議的話,請以書面通知我們,並且您不得使用本公司的軟件和服務。

2. 定義

“帳戶” 指您在本公司登記設立,以便獲得我們的服務之帳戶。只要您正在使用本公司的服務,不論是否根據協議有一個或多個正在進行的服務計劃,帳戶都屬處於活躍狀態;
“協議” 指您與本公司之間,就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和軟件達成之協議。報價及本條款規章,包括其任何後續修訂内容,均共同構成協議之一部分;
“儲存箱” 指用以儲存您的物件之儲存箱。每個儲存箱當 1 件儲件計。稱為“本公司儲存箱”的儲存箱是隨存屋在服務範圍內提供給您的儲存箱,包括“標準儲存箱”及“特大儲存箱”,其擁有權仍然屬於百寶庫。“自備儲存箱”指您已經向本公司購買的儲存箱。您購買之後,有關儲存箱包括“文件箱”、“掛衣箱”及其他類型紙箱即歸您所擁有;
“按儲存箱 / 儲件件⁠數⁠計費的儲存服務” 指如第 6 條及(若適用)相關報價所指明,本公司按儲存箱 / 儲件的數目及種類計費提供之一切服務,及 / 或本公司不時向您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
“按租倉呎數計費的儲存服務” 指如第 7 條及(若適用)相關報價所指明,本公司按租倉呎數計費提供之一切服務;
“收件地點” 指您向百寶庫提供,用以收取及送回儲件的香港地址;
“機密資料” 指有關一方的以下各項之所有資料及數據(不論屬於書面還是其他形式):(i) 業務、財務、法律、定價、營銷策略及商業秘密;(ii) 為進行市場推廣而制訂的想法、概念和計劃;(iii) 各種產品和服務的買賣;(iv) 一方具有專有受保護權益的其客戶、供應商、賣方、承包商和關係人士之聯絡方式;
“私隱保護法例” 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與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披露、保安、保護和處理有關的所有其他私隱法律,以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出的指引及實務守則;
“交收” 指在收件地點進行儲件的收件和交付;
“儲存費用” 指服務的價格、費用及收費。此等費用可能會不經先行通知您,即不時作出調整;
“香港” 指香港特別行政區;
“知識產權” 指所有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專利、商標、版權、設計權、域名、商譽,以及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就以上各項創設的其他相關權利;
“儲件” 指您在隨存屋儲存的物件並包括當中的內容物,其應根據第 6 條及附件2、附件3的定義,按本公司儲存箱、自備儲存箱、其他物件、大型物件及 / 或非大型物件等分類之數目計算。本公司沒有責任檢查儲存箱內盛載之物品及其價值;
“最短儲存期” 指您根據有關服務計劃使用本公司之服務的最短期限(以完整的月數計算);
“個人資料” 指可用來直接、間接地確定個人身份的任何資料,例如有關人士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緊急聯絡人、照片、指紋等;
“服務計劃” 指本公司提供的特定服務計劃;
“違禁品” 包括但不限於附件 1 列出的物件;
“報價”或“條款摘要” 指在某些情況下,除本條款規章之外可能提供之文件,以加以説明您的服務計劃某些條款;
“儲存期” 指您根據有關服務計劃訂購本公司之服務的期限(以完整的月數計算);
“服務期” 指您正使用的服務計劃的期限,並包括不時續訂的期限,直至根據第 15 條終止時為止;
“軟件” 指由隨存屋或第三方開發,而由隨存屋在向您提供服務過程之中提供給您使用的任何軟件、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
“服務” 指百寶庫在服務期內,根據本協議向您提供的各種服務;
“服務開始日期” 指您的儲件進入本公司倉庫之日,或本公司將本公司的空儲存箱交付給您之日起計的第 15 天,以較早者為準;
“本公司網站” https://www.100storage.com 或其分頁。

3. 本公司軟件的使用

3.1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司軟件的內容並不構成協議之一部分,而只是提供給您作一般參考和使用。本公司軟件的內容有可能不經通知,即作出更改。

3.2 您承認,本公司軟件中的資料和材料有可能不準確或出錯,而與協議内容並不一致。若軟件內容與協議之間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協議為準。本公司表明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會就上述不準確或出錯的内容承擔法律責任。

3.3 您依賴本公司軟件中的各種資料或材料時,當中涉及的風險完全由您自己承擔。本公司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會就有關風險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您應自行負責確保本公司的軟件當中描述的各種服務能夠符合您的具體需求。

3.4 本公司的軟件可能會不時含有將您引導往其他第三方網站的連結或廣告。對於本公司的軟件所連結到的第三方網站之內容,我們並無給予認可,也沒有對其作出監察或審查。本公司不應被視為該等網站上所表達的意見或當中所載各種材料的發佈者。

3.5 本公司不必對因您使用軟件而涉及的任何第三方網站及軟件之條款、政策、內容負責。本公司建議您宜細閲該等網站和軟件的私隱聲明。您在向任何第三方網站或軟件披露任何信息或個人資料之前,應先行評估有關網站或軟件的安全性和可信度。若因您在自行承擔風險情況下仍向任何第三方網站或軟件披露信息或個人資料,進而造成各種損失或損害,隨存屋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6 本公司的軟件包含本公司所擁有或已獲得使用許可的知識產權。該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在本公司軟件上的隨存屋商標、當中的內容、媒體、設計、佈局、外觀及繪圖。若在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本公司的軟件或其相關知識產權,有可能會引起損害索償,也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3.7 嚴禁未經本公司事先明確給予書面許可,即以數據成幀技術或任何其他類似方式,來轉發或翻版本公司軟件的任何部分或內容。

4. 註冊及帳戶

4.1 如要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您須在本公司註冊及開設一個帳戶。您申請帳戶時,需要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地址和聯絡方法。您聲明,您提供給本公司的資料均屬真實、完整、準確而且是最新的資料。

4.2 百寶庫有權自行決定拒絕應您的申請設立帳戶,並且不必表明拒絕的理由。

4.3 您將需要選定一個密碼,或將獲提供一個密碼,用以進入您的帳戶。您要自行負責確保您的登入資料獲得保密,從而確保沒有其他人可以擅自進入您的帳戶或獲得您的服務。

4.4 如果您是代表一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開設百寶庫帳戶,您聲明並保證,您是該公司、組織或實體的授權代表,有法定權限使該公司、組織或實體受到協議的約束,並且您是代表該公司、組織或實體達成協議。您亦保證,作為有關公司、組織或實體的授權代表,您對根據本公司的服務計劃應繳付的各種儲存費用負有個人責任。

4.5 根據您的帳戶種類,您有可能要提供有效的香港身份證、地址證明、商業登記證、周年申報表、董事會書面決議及 / 或公司授權書等的副本,才能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如果您不向本公司提供上述所需文件,本公司可全權決定拒絕為您開設帳戶或終止您對本公司服務的使用。

4.6 您不可在未經其他客戶許可之情況下,使用其他客戶的帳戶。您開設帳戶時,必須聲明已經提供準確、完整的資料。您須要對您的帳戶上發生的活動負上全部責任,並且須確保您的登入憑證的安全。我們建議您使用高強度密碼(即兼具大、小寫字母、數字和符號之密碼)來進入您的帳戶。您如果發現任何有違反保安或有人擅自使用您的帳戶的情況,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隨存屋。隨存屋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對任何您的帳戶被人擅自使用的情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7 若未經本公司事先以書面表明同意,您不得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將任何服務轉許可或轉售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聲稱代表本公司。

4.8 百寶庫或會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我們“私隱政策”中指明的其他用途。

5. 本公司服務之使用

5.1 您保證,在使用本公司服務期間,儲存在本公司場所的所有儲件都是屬於您的,及您是該等儲件的法律上和實益擁有人,或者您已獲得儲件擁有人明確允許處理該等儲件、使用本公司的服務以及不僅為您自己而且為該等儲件的擁有人接受本條款規章。您及 / 或該等儲件的擁有人在本條款規章下的責任乃共同及各別的責任。您同意向具有或取得該等儲件的任何權益之所有人士告知本條款規章之内容。您進一步保證,沒有其他第三方對您在百寶庫儲存的儲件有任何法定權益、實益權益或財務權益。

5.2 您只會按照符合一切適用法律的方式,使用本公司之服務。只要本公司一方認為有任何適用法律禁止您使用本公司之服務,協議將立即終止,而您即無權使用本公司之服務。

5.3 您明白到,儲件在運送期間和在儲存期間,都會不時被搬動。只要您讓本公司接收儲件,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有關儲件已按照運送、儲存和搬動的合理需要,以充分保護方式安全、妥善地加以包裝(或以所需用品、墊板和搬運毯子加以包裝)。若因儲件包裝不當或不充分,以致引起任何損失、損壞或任何其他索償,本公司一概不必負責。

5.4 百寶庫只接受最小尺寸為 30 x 20 x 20 cm 或同等邊長的儲件。未按此尺寸包裝的儲件都會被視為鬆散儲件。

5.5 本公司有權作出以下事宜:(i) 拒絕接受任何鬆散儲件,或看來未經妥善包裝以準備運送和儲存的儲件;及 / 或 (ii) 要求您購買本公司的用品及 / 或使用儲存箱來儲存該等儲件。您同意,即使百寶庫接受運送和儲存該等儲件,百寶庫對於因為您未有妥善包裝儲件所致的各種損害亦一概不必負責,而您將放棄就該等損害進行追究。

5.6 您願意接受儲件儲存在本公司時可能產生霉菌或類似微生物的風險。對於您的儲件表面或內部有霉菌或類似微生物自然生長,我們概不負責。如有霉菌或類似微生物來自您的儲件,並對本公司的設施或其他客戶的儲件造成損害,您應在本公司提出索償之後隨即全額彌償本公司,使本公司免受各種損失和損害之影響。

5.7 您明白,各個儲件可能會被搬動及 / 或堆疊一起。您同意並接受百寶庫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因此等搬動及 / 或堆疊安排對您的儲件造成的任何變形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5.8 您承認並同意,隨存屋將不會負責拆卸、組裝、斷開或重新連接任何儲件、裝置、配件或設備。在本公司的運送人員到達時,所有儲件都必須準備好,按其當時模樣被接收。百寶庫並不保證其使用的任何運輸工具或儲存設施都必然適合作為任何具體儲件的運輸或儲存場所或工具。若百寶庫與您已經事先書面同意就某儲件提供拆卸服務的話,百寶庫可不時提供有關儲件的拆卸服務。除其他費用外,您還必須就隨存屋提供的拆卸服務支付費用。

5.9 您不得就附件 1 所列的任何違禁品、非法、被盜、易碎、易腐爛和易燃物品,使用本公司之服務。

5.10 在以下情況,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人員可以,但並非有責任,隨時在未有事先發給通知或徵求同意,即時打開、檢查存放在本公司場所或者正被本公司管有的任何儲件,包括儲存箱及包裹:(i) 本公司自行認定該儲件有可能構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壞的風險,或總之包含違反協議規定的任何東西;或 (ii) 警方或任何主管當局要求,或根據適用法律,本公司須要如此行事。

5.11 如果本公司有理由相信一旦儲存或繼續儲存某些物品,將會對任何人士或財產構成風險的話,本公司即可能會拒絕儲存有關物品,或者將有關儲件交還給您或將有關儲件棄置,並由您承擔相關交還或棄置費用。

5.12 您同意,百寶庫可以不經先行通知您或得到您的同意,即使用分包商及 / 或第三方幫助履行其在協議(或納入協議的任何其他協定)之下的任何義務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運送、儲存和其他物流服務。您亦同意接受本公司以當事人身份或者以您的代表之身份與該等第三方訂立的條款。

5.13 百寶庫沒有義務也不會對儲件進行檢查、核實其價值及 / 或核實您提供的關於儲件或其盛載物品和儲件性質之資料。

6. 按儲存箱 / 儲件件數計費的儲存服務

6.1 附件 2、4、5 及7已列出根據不同的按儲存箱 / 儲件件數計費的儲存服務計劃所提供的服務及儲存費用。百寶庫可不時自行決定修訂有關服務及儲存費用。

6.2 所有由本公司提供的自備儲存箱及用品均必須向本公司購買。一經購買後,其擁有權即屬於您所有。本公司對於從本公司購買的儲存箱之質量和適用性並不提供任何保證。

6.3 百寶庫對於提供給您的全部本公司儲存箱均仍然具備擁有權。除您向本公司購買的儲存箱外,若提供給您的本公司儲存箱沒有被使用於有關服務,您應即向本公司交還該等儲存箱,否則本公司將徵收空箱租金。如果您未能於服務期届滿時歸還已提供給您的本公司儲存箱,本公司可能會視您為向本公司購買有關儲存箱,除預付租金外,亦將會向您收取有關買價。

6.4 客戶可以同時採用多個按儲存箱 / 儲件件數計費的儲存服務計劃。該等服務計劃可各有不同之儲存費用、服務内容、最低消費及儲存期。

7. 按租倉呎數計費的儲存服務

7.1 附件 3、4、5 已列出根據不同的按租倉呎數計費的儲存服務計劃所提供的服務及儲存費用。百寶庫可不時自行決定修訂有關服務及儲存費用。

7.2 所有由本公司提供的自備儲存箱及用品均必須向本公司購買。一經購買後,其擁有權即屬於您所有。本公司對於從本公司購買的儲存箱之質量和適用性並不提供任何保證。

7.3 百寶庫對於提供給您的全部本公司儲存箱均仍然具備擁有權。除您向本公司購買的儲存箱外,若提供給您的本公司儲存箱沒有被使用於有關服務,您應即向本公司交還該等儲存箱,否則本公司將徵收空箱租金。如果您未能於服務期届滿時歸還已提供給您的本公司儲存箱,本公司可能會視您為向本公司購買有關儲存箱,本公司除會向您收取上述租金外,亦將會向您收取有關買價。

7.4 客戶可以同時採用多個按租倉呎數計費的儲存服務計劃。該等服務計劃可各有不同之儲存費用、服務内容及儲存期。

7.5 百寶庫將盡最大努力,採用堆疊物品或其他的方法,將所有儲件都放進您購買的容量當中,但不能保證必定成功。如果您的儲件需要租用本公司儲存設施的更多空間,您將自動被升級到最接近的、能夠容納您全部儲件的服務計劃。如有以上升級,本公司將儘快以書面通知您。

7.6 客戶可隨時要求將其現有的服務計劃升級或整合至提供更大容量的服務計劃,但該要求仍須經本公司同意。當升級後的服務計劃下之服務開始時,儲存期將會重新開始計算。

7.7 客戶在儲存期結束之後,才可以將其現有的服務計劃降級為較小呎數的服務計劃。

8. 優惠代碼和優惠券

8.1 本公司可以自行決定設立優惠代碼、介紹代碼或紙質優惠券(“優惠代碼”),以便您有權在受制於百寶庫就特定優惠代碼設立的專門條款之前提下,將其用來抵扣儲存費用、得到儲存費用的折扣、或者獲得與服務有關的其他功能或好處。

8.2 您同意:

8.2.1 優惠代碼只供原定的收取人使用;

8.2.2 優惠代碼只供以合法方式,用於原定用途;

8.2.3 除本公司以書面方式明確允許外,優惠代碼不得以任何方式印發、複製、出售、轉讓或向公眾提供;

8.2.4 百寶庫可隨時基於任何理由禁用優惠代碼,並且隨存屋不必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8.2.5 只能根據百寶庫為有關的優惠代碼制定的特別條款,使用優惠代碼;

8.2.6 優惠代碼不可兌換現金;

8.2.7 優惠代碼有可能在使用前已經過期,而本公司沒有責任提醒您關於優惠代碼的過期日;

8.2.8 不得通過非授權渠道獲取優惠代碼,也不得更改、偽造或竄改優惠代碼。此等行為將導致優惠代碼被視為無效,並有可能構成欺詐。

8.3 如果本公司全權認為優惠代碼的使用或兌換發生錯誤、欺詐、非法、或違反適用的優惠代碼條款或本條款規章,本公司有權不給予或扣減您因使用優惠代碼而獲得的抵扣、折扣、其他功能或好處。

9. 交收

9.1 附件5載明本公司的交收服務水平和政策。

9.2 您要求交收時,應先行預約。所有預約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並需要在附件 5 指明的預約截止時間前給予充分通知,並取決於本公司在相關時段的處理能力情況。

9.3 在百寶庫軟件上作出的預約不會實時得到確認,本公司可能會對有關預約作出更改,具體仍待本公司最終確認。

9.4 在有關預約得到確認之前,您可能還需要通過電話或百寶庫可接受的其他方式核實身份。

9.5 在您向本公司清繳所有費用之前,我們有權拒絕交回儲件。

9.6 您應負責確保您或您的授權代表人在預定時段身在收件地點,以便處理所有儲件的收件或交回事項。如果您或您的授權代表人到時不在場,或者您的儲件在 (i) 預定時段或 (ii) 本公司的交收人員到達收件地點的時間(以這兩個時間當中較後的一個為準)過後 15 分鐘仍未準備好進行交收,該次交收將被視為您“未出現”處理。若您要更改預約,您應在附件 5 訂明的預約截止時間前通知隨存屋,否則您未能遵守本條款之情況將被視為“逾時通知”,並且本公司將另按附件 6 之規定收費。如果本公司懷疑您的授權代表人之身份,本公司有權不收取或交付任何儲件。

9.7 您應確保儲件已穩妥地包裝、包裹、密封或總之已為進行交收做好適當準備,以避免因為濕氣擴散、蟲害、洩漏、煙霧或物質逸出以至其他原因,對百寶庫的財物、車輛、員工、代理人、承包商或其他客戶的儲件造成任何損害或傷害風險。未能遵守本條款將被視為“交收失敗”。

9.8 對於本公司認為因有關儲件未經穩妥包裝、包裹或做好儲存及 / 或交收準備(包括未有遵守第 9.11 條規定)所引致的任何損毀,本公司概不負責。這亦適用於未妥善固定的鬆散部件。

9.9 您保證,收件地點及其到達路徑適合收件和交件之進行。若因儲件的交收操作對收件地點或當中之財物造成任何損壞,百寶庫亦不必對此負責。您應自行負責指示百寶庫在適當地點交收儲件,以便在合理交收情況下能夠安全地進行並且不會導致地板、物件表面和家具被劃傷和遭到損壞。如果您要求本公司在某個收件地點交收儲件,而縱使在交收過程中採取合理的防護措施,收件地點的東西也很容易遭到損壞(例如您要求本公司在木地板上放下或收集儲件,或有不符合第 9.11 條規定的情況),本公司不必對由此造成的損毀負責。

9.10 您有責任在進行交收之前,提供有關百寶庫將要接收的儲件的最新準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儲件的數量、尺寸、狀況、物料和重量等。

9.11 您有責任確保收件地點有合理的前往路徑和泊車設施(例如是位於樓宇底層或有升降機,能夠方便到達),而且您的儲件可以輕易地移入及 / 或通過升降機、走廊或收件地點的通道其他部分。百寶庫不負責為進行交收,而對環境或儲件作出任何改動。如不符合本第 9.11 條之規定,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拒絕進行交收,或收取附件訂明的額外費用。您有責任事先查詢有關費用。

9.12 若因時間衝突、惡劣天氣條件、惡劣天氣警告、交通狀況、意外事故、各種錯誤、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內或以外的各種事件、因遵守法例要求或政府政策而未履行工作、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交收被取消、發生延誤或被錯過,本公司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必負責(受第 16 條所載列的進一步條款約束)。您亦保證百寶庫將能夠獲得收件地點的合法進入權限(不致發生非法侵入情況)。

9.13 嚴禁客戶進入百寶庫的儲存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若經本公司事先以書面批准,客戶可以自行到本公司的儲存設施的底層交付或提取儲件。附件 5 列明本公司的自助交收服務水平、要求和政策。按自助交收方式自行運送到本公司儲存設施的儲件,在適用情況下受本第 9 條之相同條款約束。

9.14 本公司有權酌情決定拒絕不符合協議,特別是本條款規章第 9 條及 / 或附件 1、附件 5 及 / 或附件 6 規定的交收要求。

9.15 百寶庫可自行決定取消或重新安排預定的交收。預定的交收可能因特別情況需要被取消或重新安排,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天文台懸掛或宣布有意懸掛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事故、送貨車輛故障、人手短缺、內亂、惡劣的天氣條件、天災等。

9.16 如果交收之前或期間的天氣和/或環境條件被認為不適合隨存屋的員工提供有關服務及/或會危及隨存屋員工的安全,則百寶庫可自行決定取消或重新安排有關交收。

9.17 百寶庫將盡早發出事先通知以取消或重新安排有關交收。百寶庫不會因取消或重新安排交收而向您提供任何賠償。